分享到:

肃州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2-07 16:04来源: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肃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透明。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稳岗就业、教育医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肃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5260条,其中公开肃州动态316条、政务信息216条、基层动态203条、政府会议信息12条、政府文件21份、政策解读54条、建议提案办理37条;通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9439余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政务信息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我区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切实保障答复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其中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1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21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一是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对信息审核发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进行了严格要求和规范,网站管理水平和信息公开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细化,方便个人和企业根据个人需求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在“政策”栏目中,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文件”两个栏目进行细化;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新增“应急预案”“公共企业单位信息”2个栏目,有效提升主动公开信息检索便捷性、易用性。二是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开设流程,2023年8月新开设以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主体的微信公众号“肃州区人民政府”,共发布44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做好网站安全维护工作依托网站监测平台每月对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日通过人工读网和查看监测平台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错敏信息、外链暗链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整改,促进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通过周检查、月评分、季通报方式,对各单位网站管理进行常态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年内共公示网站评分12期,政务新媒体评分12期,下发通报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9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4657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41

41

41

41

41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总体来看,202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内容解读不够细致,局限于文字解读,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解读政策较少,部分政务新媒体政策解读比例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透彻,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流程不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切实把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好、利用好,积极制作图表、音视频、动漫等产品强化解读宣传,提升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全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人员对政府网站管理和政务公开的认识,提升工作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工作,将“三审三校”制度落到实处,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