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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日期:2024-01-11 10:12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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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安排,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肃州区金融办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2条,其中:财务预决算公开6篇,在各类媒体、网站、报刊上稿信息35篇,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审核公开信息,坚持“谁撰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信息编审,坚决做到先审后发、不审不发,确保发布信息程序到位、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未开通微信公众平台。

(五)政府信息监管保障情况。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高标准部署严要求,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后,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政务服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几点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认真完善相关制度。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清理我办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充实相关人员,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公开的力度,确定好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各项要求,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切实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