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肃州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要求编制。《年报》通过肃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qsz.gov.cn/)向社会公开,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肃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在原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公开,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公共卫生、以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专门进行公开。2019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5433条。二是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在以肃州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拓展政务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年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001条,包括机构职能等概况类信息146条,政府文件39份,政务动态2560条,政策解读类信息33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419条,其他各类信息250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8283条;通过公示栏公示等其他渠道公开信息1149条。开展“电视问政”2期45人次,各部门一把手通过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语言,对全区减税降费、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生态建设、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计划规划、落实情况、采取措施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解读说明。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饮用水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统计数据、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进行了全方位信息公开,年内共公开信息160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流程严密,结果准确。让申请人依法申请有渠道,获取信息有回应。年内,接到公开申请1个,予以公开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肃州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保密审查,把好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发布谁负责”,确保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合法。

4.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了网站板块和栏目的设置布局,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整合,集中展示。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印发《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印发《肃州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决策和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质量提出具体任务和明确要求,同时加大对各单位的培训指导力度。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书考核,通过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不到位,部分单位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有些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二是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多为兼职人员,业务技能还不够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体系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更新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和及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区性的业务培训,增强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三是强化督查考核,通过网上检查、量化考核等形式,进行量化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区不涉及《规章》的制定发布。

2.年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