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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0:19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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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强化政策宣传,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提升工作透明度,规范公开程序,突出重点领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在“肃州发改”微信平台、肃州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信用酒泉”官网平台,公示公开各类信息481条,其中: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84条、减税降费类信息9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类信息95条、民生保障类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2条,年内无投诉情况,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专人负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组织与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指派专人具体抓好落实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在政务公开栏里明确政府信息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目录指南。及时根据上级要求调整政府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按照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指南》,对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别项目进行编辑、整理。

(五)监督保障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2023年度,在肃州区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32条,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 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持续公开,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2.信息管理。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的管理,通过区政府信 息公开网,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上传发布。

4.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区内不涉及此项

  区内不涉及此项

区内不涉及此项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监测能力还需加强;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提升;公开平台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优化。

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渠道做好行业动态宣传,以运用促提升,以标准促质效,切实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定期自查,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优化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历史信息管理,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标识有效性或者有效期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存在与网站其他版块内容交叉重复的,坚持数据同源,有效衔接。加强信息公开指南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变化及时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三是突出发改工作重点、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