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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5:40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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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现编制肃州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肃州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肃州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局2023年度新媒体共发布微信公众号846条,肃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坚持“谁撰写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信息编审,坚决做到先审后发、不审不发,确保发布信息程序到位、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依托政务新媒体协同宣传平台,我局目前开设政务新媒体1个,为微信公众号“肃州普法”,年内共更新发布信息846篇。按要求及时对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要求转发的信息进行了转载,及时准确传递了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五)监管保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信息公开方式、保密审查、公开程序等,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服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2

15

8

34

11

12

0

5

28

1

6

0

0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强;二是公开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努力,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单位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