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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08:39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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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肃州区水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水务工作,及时规范开展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获取政府信息权力,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监督服务作用。现将2023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5条,基层政务类信息按月公示、重点领域类信息按季度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作出后及时进行公示。其他政策法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策解读等信息根据各部门工作安排及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1.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意见;完善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新闻发布及时准确、舆情应对高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2.加强公开审核。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公开方式;建立多级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批,构建各处室(单位)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水务信息。

3.加强队伍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联络人员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使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工作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高效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研究借鉴其他优秀政府部门网站,优化官方网站界面,采用简单清晰的布局,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2.深化运用“肃州区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实现办事查询、政民互动等功能,展现多样化内容形式。

3.畅通水务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水利报刊网站、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络。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围绕局重点工作、民生水务开展专题宣传。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任务计划,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组织相关股室系统学习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提高信息发布审核效率。同时,社会公众可通过我局网站、电话、微信平台留言等方式反映具体需求,我局安排专人对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主动性、技术性还待进一步加强提升。同时,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信息精准推送、政民互动交流能力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提升工作质量方面下功夫,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水务信息。

1.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定期梳理业务工作,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提升信息解读实效。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做好水务相关政策、重点工作的深度、精准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3.保障信息公开全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划分主动公开内容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凡是主动公开的做到应公尽公;依申请公开类信息收到相关申请后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发布前经过审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作出后及时按要求发布,做到准确、及时、全面。

4.增强信息公开自觉。主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应用,完善在信息公开方面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流程,充分调动各部门主动公开积极性。

5.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系统信息员联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与经验交流,组织开展专业培训。使从业人员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业务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数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