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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9 11:27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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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肃州区水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根据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202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1条,基层政务类信息按月公示、重点领域类信息按季度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决定作出后及时进行公示。其他政策法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策解读等信息根据各部门工作安排及时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1日至20241231日止。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4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1.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指南、索引号编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

2.拓宽渠道,增加途径。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局积极、及时地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和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研究借鉴其他优秀政府部门网站,优化官方网站界面,采用简单清晰的布局,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2.深化运用“肃州区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实现办事查询、政民互动等功能,展现多样化内容形式。

3.畅通水务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水利报刊网站、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络。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围绕局重点工作、民生水务开展专题宣传。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任务计划,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组织相关股室系统学习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提高信息发布审核效率。同时,社会公众可通过我局网站、电话、微信平台留言等方式反映具体需求,我局安排专人对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98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股室人员较为分散,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业务能力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数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