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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09 15:13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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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肃州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从抓好日常工作入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受理、登记、回复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更新维护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1.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接沟通,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29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共19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7条,公开行政强制信息0条。

2.本年度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3.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今年以来,肃州区农业农村局严把信息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进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先审后发使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肃州区农业农村局持续抓好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更新,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认真开展网站监管,对网站栏目及政务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查看检查,对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错别字、栏目不更新、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

健全机制,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充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局属各单位、股室转变观念、协同配合,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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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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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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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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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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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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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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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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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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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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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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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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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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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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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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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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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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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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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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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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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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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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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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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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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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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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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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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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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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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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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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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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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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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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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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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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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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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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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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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圆满完成,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信息公开需求,按照要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上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惠农政策、法规、规章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