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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09 16:15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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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林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网建设,推进林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林草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林草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我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布有关内容。202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73条,其中,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审核公开肃州区林草局信息公开指南、肃州区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部门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规划计划5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肃州林草”,年内共更新发布信息487篇;在信用甘肃网站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信息431

 (二)依申请公开

区林草局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处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信息处理费征收流程,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网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0件。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区林草局积极践行“常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据制度和指南进行政府信息管理。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林草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坚持以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栏等平台为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是指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各种保障措施。区林草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4.1903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按时更新、定期更新的观念没有形成,少数材料存在超时限公开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不能很好的服务和指导群众办事。     

2.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宣传引导不深入,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以增强宣传效果

改进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推诿敷衍行为。

2.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公众需求,突出林草行业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效果。积极引导群众关注、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和宣传栏等公开渠道和载体的利用水平,确保林草行业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