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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15:27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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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商务局通过肃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合计45条。其中,通过肃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合计32甘肃省商务厅网站、酒泉市商务局网站、酒泉日报、每日甘肃、酒泉在线、肃州发布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合计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为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确保每一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做到程序依法依规,内容实事求是,服务用心用情。2023年,商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商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我局从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商务局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商务局的主动信息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并纳入考核体系。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仍然有所欠缺,且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后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掌握信息公开的内涵、范围,结合时事舆情,及时准确推送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建立内部的提醒预警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