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7 19:30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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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署要求,金佛寺镇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紧扣重点任务,优化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和群众需求。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府公开公示制度和指南2篇、机关简介1篇、基层政务公开信息12篇、政府工作报告1篇、预决算和绩效信息11篇,村务公开12篇,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534篇。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113件,及时回应公共网站网民留言发帖11条,所有交办件均在限期内得到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我镇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职责明确、分工清晰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
2.聚焦重点领域,丰富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和实际需求,全面推进与民生相关事项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相关内容。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公开:
一是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党政机构调整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展及政策执行效果等内容。例如,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变更情况,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及推进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通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确保群众充分了解镇域发展的整体布局和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增强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及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我镇严格实行信息公开机制。基础设施方面,及时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道路拓宽改造、灌溉渠系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建设进度及完工验收情况;公益事业方面,公开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卫生设施提升等相关项目资金来源及分配情况;民生实事方面,详细公示政府承诺事项的实施进展,确保群众能够全程参与、监督,保障政府承诺落到实处。
三是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推动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我镇持续强化廉政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涵盖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三公”经费支出、重点工程发包、土地征占用审批等涉及人、财、物的核心环节。例如,在专项资金方面,我镇明确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及实际用途,定期发布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实行全过程公开,从项目招标公告到合同签订直至完工验收,确保全过程阳光操作;在土地管理方面,重点公开征地补偿标准及款项发放进度,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纠纷的隐患。
3.优化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效。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平台服务能力。我镇着力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功能,通过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政务公开从静态向动态转变;通过“魅力金佛寺”微信公众号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及时推送政务要闻、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此外,建立健全后台管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是推动党务与政务融合公开,深化基层党建透明度。深化党务公开内容,注重将基层党务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通过设立党务公开专栏,向群众公开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建重点工作进展等内容。结合各类宣讲活动,解读党的政策方针和重要决策,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密切党群关系。
三是构建多层次会议公开机制,提升群众参与度和透明度。注重会议公开的作用,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村民代表会和民生工程专项座谈会等形式,公开政策执行、重点项目推进和民生工程决策等内容。在会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会议结果。对于会议精神及决议事项,通过简报、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公示,确保会议公开覆盖到每个角落,推动群众更加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四是整合服务资源,优化便民服务功能。通过强化镇村服务中心职能,我镇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多功能服务窗口,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政务事项集中办理,提高服务效率;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程代办”服务,依托肃州区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村级与镇级服务互联互通。与此同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实施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等措施,让群众少跑腿,办事更省时、更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平台实施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维护。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权威,有效扩大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对照上级分解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强化考核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公开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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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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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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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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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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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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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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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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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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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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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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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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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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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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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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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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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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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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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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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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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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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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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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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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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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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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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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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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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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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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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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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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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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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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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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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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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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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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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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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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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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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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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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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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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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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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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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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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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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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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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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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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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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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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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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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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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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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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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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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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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与群众多样化需求尚存差距。部分公开事项与基层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公开内容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未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服务群众中的桥梁作用。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足,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知晓率和利用率仍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信息公开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方面,部分方式对农村基层群众的覆盖效果有限。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精准度。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事项,结合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重点加强民生领域政策解读、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的公开,确保公开内容更加贴近基层实际。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增强传播效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传播优势,通过短视频、图文并茂的方式推送信息,提高信息内容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同时,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面对面宣传,将公开内容精准传递到村组。
三是强化公开机制,提升公开效率。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和更新提醒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同步健全反馈和改进机制,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快速回应,逐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注重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在信息公开的形式设计上,加强对农村老龄群体的考虑,通过村级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告点,张贴简化版公开信息,或通过村民会议等方式传递重点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普及率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