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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洞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2 20:46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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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109)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肃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东洞镇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各项要求,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洞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肃州区东洞镇兴东街101号,电话:0937-2845010)现将东洞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镇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0余条,其中:通过广播、电视、电子屏、村务公开栏等媒介向公众公开惠民惠农政策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180余条;通过“肃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机关简介、政策文件信息信息共24条;另外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9篇,区级以上媒体上稿70篇,阅读量25万余次,分享转发2万余人,平台关注人数5014人。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要求,参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进一步规范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2023年全镇无受理群众各类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东洞镇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进行了公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2023年无规范性文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同时,充分利用“魅力东洞”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一是对照《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23年我镇未出现此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特别是村一级的还存在内容较简单、形式较单一、实效性不够强

2.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

(二)改进情况

1.提高站位,加强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2.加大宣传,注重氛围营造。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切实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开的目录、内容,扩大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3.及时更新,严格公开发布。及时整理发布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收集整理常见问题并发布到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对网络咨询和提问,在时限内办复,杜绝超时办结事项和长期不办结事项。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