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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韩丽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日期:2026-01-08 10:55来源: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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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肃政发〔202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根据区委《关于韩丽等同志免职的通知》(肃组发〔2026〕17号)精神,经区政府十九届139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韩丽同志东南街街道东关苑社区主任职务;

    郭婷婷同志东南街街道金泉路社区主任职务;

    妥鑫祥同志东南街街道金泉路社区副主任职务;

    魏忠银同志东南街街道祁连路社区主任职务;

    石婷婷同志东北街街道民主街社区副主任职务;

    陈蓉同志东北街街道北新街社区主任职务;

    石佳同志东北街街道北新街社区副主任职务;

    张泽星同志东北街街道同德巷社区主任职务;

    毕海娇同志东北街街道同德巷社区副主任职务;

    范虎同志东北街街道仓后街社区主任职务;

    徐文君同志东北街街道仓后街社区副主任职务;

    李婷同志东北街街道东文化街社区副主任职务;

    张晶同志西南街街道富康路社区副主任职务;

    黄学刚同志西南街街道飞天路社区副主任职务;

    胡晓峰同志西南街街道广厦社区主任职务;

    李文博同志西南街街道广厦社区副主任职务;

    于斌同志西南街街道肃州路社区副主任职务;

    王文婧同志西北街街道金河社区主任职务;

    殷建国同志西北街街道金河社区副主任职务;

    王瑞同志西北街街道阳关路社区副主任职务;

    王丽同志西北街街道官北沟社区主任职务。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