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3-26 18:14来源: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作者:
浏览次数:
酒肃政发〔2026〕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驻肃各单位:
根据区委《关于李发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肃组发〔2026〕32号)精神,经区政府十九届143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发渲同志任区现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正科级);
雷 华同志任区现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科级);
王晓珉同志任区现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科级);
李鑫龙同志任区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科级);
蒋文钰同志任区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科级);
李 辉同志任区市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科级);
党玉佼同志任区市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副科级);
辛星、郭凯同志任区市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科级);
冯 成同志任区市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科级);
马莎莎同志任甘肃丝路星辰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科级)。
以上11名同志任职时间从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算起。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