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鹏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18 10:52来源: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酒肃政发〔2026〕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根据区委《关于赵鹏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肃组发〔2026〕154号)精神,经区政府十九届153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鹏同志挂职任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西峰派出所副所长。

挂职时间2年(2026年6月至2028年6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