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07 09:41来源: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相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切实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酒政办发〔2022〕6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肃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文附后),现在政府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邮箱:375284713@qq.com。
反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日